(温馨提示:入会前,请仔细阅读江西省室内环保质量 协会入会须知,并与协会及时取得联系,对入会事宜进行沟通。)
本协会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均以单位负责人或由其委派的人员作为该单位会员的代表人。如有变更,应由单位新的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接替,并及时函告协会秘书处。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加入:
(一)企业单位申请入会:承认本会章程,可由法人代表提交入会申请表,经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成为本会企业会员。
(二)个人申请入会:承认本会章程,热心室内环保工作事业的人士,由本人提交入会申请表,经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一) 经 2 名以上会员介绍
(二)提交入会申请表(协会官网下载)。
(三)企业申请入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政府批文或资质证书。
个人申请入会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职称证明。
(四)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资格审查后,再由本会理事会授权会长批准颁发会员证书,并予以公告。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会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向协会请求援助的权利;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关心支持本会工作。
(七)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1) 警告;
(2) 通报批评;
(3) 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4) 除名。
(八)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九)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1) 1 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2) 1 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3) 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4)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十) 会员单位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因诚信问 题被相关单位列入失信名单的。
(1)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 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2)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1.获得协会授予的会员证书,提升单位形象。
2.优先参加由协会组织的展览会、研讨会、论坛、行业工作会议等并优先权。
3.优先在协会门户网站上进行单位形象展示和宣传。
4.优先参加协会组织或推荐的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品牌推广与评选等认证、鉴定服务活动,为企业争取政策上的支持。
5.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室内环保知识教育培训项目或其他各项经营管理培训与专业技术培训。
6.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技术、经济、管理、法律、政策等咨询服务,获得协会提供的政策和行业政策法规导向以及同行业最新信息,获得协会专家库在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7.优先参与行业调查和涉及行业发展的课题研究工作,及时了解行业动态,把握经营方向;参与行业重要问题及相关行规、法规的讨论,先行掌握政策导向和行业重大问题解决方案。
8. 优先享有协会网站上提供的供求信息服务.
9.可向会员部提出申请,邀请协会相关领导参加企业主办的相关活动。
联系人: | 13077936999 武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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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13767999135 辛秘书 |
Email: | HBZLXH001@163.com |
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899号慧谷产业园二期3栋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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