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
- 2022-09-14 15:39:00
- 掌柜 原创
- 3502
GB 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实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其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万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682-1992 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neq 1S03696:1987);
GB/9758.1-1988 色漆和清漆“可溶性〞金属含最的测定 第一部分:铅含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双硫踪分光光度法(idt IS03856-1:1984);
GB/9758.4-1988 色漆和清漆“可溶性〞金属含最的测定第四部分:镉含暴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极谱法(idt ISO3856-4:1984);
GB/ 9758.6-1988 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 金属含量的测定第六部分:色漆的液体部分中铬总含暴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idt ISO3856-6:984);
GB/T 9758.7-1988 色漆和清漆“可溶性〞金属含最的测定第七部分:色漆的颜料部分和水可稀释沫的液体部分的汞含量的测定无焰原子吸收光谱法(idt IsO3856-7: 1984) ;
GB/T 17657-1999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甲醛释放量
家具的人造板试件通过 GB/T 17657-1999中4.12规定的24h干燥器法实验测得的甲醛释放。
3.2可溶性重金属含量
家具表面色漆层中 GB/T 9758.7-1988中规定的实验方法测得的可溶性铅、镉、饹、柔重金属的含量。
4、要求
木家具产品应符合表 1规定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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